第689章 三兄妹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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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将闹事的官二代们给拿了出来。 跟着李治就直接下令,杖责三十,你要知道这种刑罚到了明朝的时候就叫廷杖,这个廷杖可不是开玩笑的,虽然说明朝的时候,廷杖有很多的猫腻。 比如明朝中后期,廷杖之刑逐渐成为了监刑官的天下,皇帝下令之后就不再管这些事情,打轻打重都是由监刑官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官员被判处了廷杖之刑以后,他的家人朋友就花钱贿赂监刑官以求轻一些打,免除过多的皮肉之苦。 当然监刑官也不可能明着告诉行刑的锦衣卫打轻打重,那么他会怎么表示打轻打重呢?在行刑的时候,看监刑官站立时的脚尖行刑官就知道该打轻打重了,如果监刑官的脚尖张开呈“外八字”,就意味着要轻一些打。 如果脚尖合并在一起,就意味着要重重的打,重重的打过后,受刑者非死即残,需要躺在家里休养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好。监刑官不仅可以决定打轻打重,还可以决定用什么棍子去打,一般情况下,行刑之前会准备两根棍子,两根棍子表面差异不大,实则大有不同。 这两根棍子中一根棍子是用水浸泡过的,一根则没有,众所周知,用水浸泡过的棍子重,打人肯定会比没有泡过的棍子打人疼,如果受刑者的家人没有贿赂监刑官,那么行刑官就会使用用水泡过的棍子行刑,让受刑者生不如死。 可是现在是大唐,没有这些花花绕,就是真打,并且此时行刑的是虎贲卫,下命令的是太子李治,要这些板子打到了屁股肉上,哪就不是简单地打板子了,这就是想要人命啊,穿着衣服都会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何况不穿衣服呢? 三十杖下去,绝对能打得受刑者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