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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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会到西郊墓地去看一看,属于我的那块墓碑,因为在那块土地之下,埋葬的是我的“灵魂”,但是像我这样恶贯满盈,臭名昭着的人也会有人来给我扫墓吗?我那狡猾精明的父亲巴不得我“英年早逝”好让他带着他那宝贝家产远走高飞,我最信任的朋友则是在我入狱后落井下石的一把好手,将我的资产吞噬殆尽,据为己有,而我的墓碑与周围蒙了一层薄尘的墓碑相比,简直是一尘不染,洁净如新,如果还会有人为我擦拭它,那这个人会是谁?这个问题很快便有了答案,在我的生日那天,有人在我的墓碑前放了一束勿忘我。 是勿忘我,还是勿忘,我呢?我父亲的第二任妻子,我的小妈,林敬瑾,可真是太有趣了。我死了,那可是遂了我小妈的心愿,他不欢欣鼓舞的摆上个十天八天的酒席,大肆庆祝庆祝就算了,居然还跑来打扫我的墓碑给我送花,我的眼泪可都要笑出来了。是他良心发现对我“死无全尸”的哀悼?还是对我们那荒唐糜烂而又不得善终甚至不能称之为爱情的东西的惋惜? 不论是哪种可能,我都觉得他惺惺作态。他曾与我而言,就是这世界上最圣洁的童话,是我那干涸的土地之上盛开的唯一一朵玫瑰,可是小美人鱼的爱情终将化为泡影,而贫瘠的土地也只能长出凋零又破碎的花。我于他而言,是躺在路边令人作呕的垃圾,是难登大雅之堂的败类,是可以随手丢